股指期货买卖规则(股指期货的交易流程):
1、股指期货买方申报数量与卖方申报数量相同,数量是指该买方在股指期货合约上进行申报的数量。
2、股指期货买方申报数量不低于买入申报数量的80%,不包括卖出申报。
3、股指期货买方申报数量不低于卖出申报数量的80%,不包括买入申报。
4、股指期货买方申报数量与卖方申报数量的比例为97.53%,申报数量应当为100股或者其整数倍。
5、股指期货交易代码为IF,交易单位为300股/点,最小变动价位为0.01点,交易手续费为合约的万分之一点。
6、期货集合竞价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25~9:30,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09:00-10:15、10:30-11:30、13:30-15:00,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连续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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