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交割基准库和非基准库的注册仓单数量变化
1. 上市初期,选用标准仓单的仓库为非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
2. 标准仓单的注册仓单数量为单边数量、单边数量不超过1000吨,单边数量不超过30000吨,单边数量不超过500吨;
3. 标准仓单数量为单边数量、单边数量不超过20000吨,单边数量不超过4000吨,单边数量不超过20000吨;
4. 期货公司会员或者客户应当将标准仓单作为客户期货交易的保证,向交易所提交客户申请,期货公司会员、客户经理等单位及客户提供交易编码申请。
期货标准仓单的交易单位为每手1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30吨;
1. 交割品级:标准仓单的实物交割分阴极铜、电解铜、水煤、焦炭、焦煤、铁矿石等;
2. 注册仓单数量为1000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0吨;
3. 注册仓单数量为10000吨,交割单位为每一仓单1000吨;
4. 交割手续费:标准仓单的价格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交割手续费为交易所标准费率;
5. 交割地点:期货交易所为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期货交易所;
6. 仓单交割数量的规格:标准仓单的交割方式为每手5吨;
7. 交易保证金比例:为5%,以原油期货交易所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作为该合约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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