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货交易状况论述股指期货市场运行的概况与历史沿革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期货市场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精神,总结证券期货业发展三十多年来的发展实践经验, 经过几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期货市场逐步由早期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和商品期货交易所逐渐过渡到由最初的农产品期货交易所,市场机构投资者数量日益增多,其交易方式已日趋成熟。 [3]
办法要求期货交易场所不得接受下列行为:
(一)隐瞒或者拒绝提供虚假或者误导其有关信息的行为;
(二)向交易所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利用他人的名义,向交易所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四)隐瞒或者不接受对所交易品种或合约的行情造成重大影响的信息。
(五)从事内幕交易或者恶意炒作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机构;
(六)违反规定或者限制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
(七)其他不符合本法规定或者期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情形。
上述内容为问者对股指期货交易风险特征的介绍,该内容是市场参与者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应当注意的一点,任何一个交易者都不得进行期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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